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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涉林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9-17 15:55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现将景洪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1.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63棵树根部树皮被围剥。

1.依法依规查处秤杆村围剥树皮毁坏天然林行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符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普文镇

2.收回被蚕食的15.9亩天然林林地,及时完成植被恢复。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普文镇

3.开展违法违规用林专项整治,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各乡镇、街道

4.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案促改、以案示警,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州范围组织开展的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进一步摸清天然林资源底数,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提高森林资源精准管理水平。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林长巡林责任,将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推动的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

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

全面核实涉及地块,根据核实结果完成补入申报工作

2025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财政局

3.景洪市地块3.15万亩橡胶林被采伐后,违规改种菠萝蜜、香蕉等作物

对经营主体未如实申报采伐更新树种,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擅自变更更新树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采取限期完成更新造林、合理变更作业设计等方式分类处置。

2026年底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市水务局、市农垦集团、各乡镇街道

 

公示时限:202591519日。若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反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彦枫,0691-2583187,邮箱:jhslcjz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