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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2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0-09 17:43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5-008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755号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  抵押人: 张迁宏

土地/房屋

532801007019GB00030F00150098

景洪市勐罕路5号滨江俊园三期3-1地块15幢1801号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5)云2801执62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