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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孟庆国)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1-07 17:3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301号

本人(单位)孟庆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8号路以东3-2栋2单元201号<丽水景苑>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房权证景字第0013374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庆国

日期:2025 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