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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景市监罚〔2025〕175号)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1-12 17:56

当事人:西双版纳聚文轩红木工艺家具厂等543户企业

主体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801778570370W等(详见《2025年吊销543户企业名单》)  

住所(住址):景洪市机场老大门旁等(详见《2025年吊销543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文加林等(详见《2025年吊销543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2025721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进行排查,经排查有543户企业已连续2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于2025721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截至202572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系统数据筛查时,543户企业已连续2年未进行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64日,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请求协助核查869户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情况(以上连续2年未进行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43户企业均在名单里)。2024613,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复函确定了543户企业中有未申报纳税无税务登记信息的有被景洪市税务局列为非正常户、注销户、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2025年来,本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当事人连续2年未进行年报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通过当事人登记时留下的住所均为无此企业或无法查找到该企业,后又通过拨打当事人登记时留下联系电话均为空号或无法取得联系截至721日,仍有543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57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218页,证明本局将长期停业无法联系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企业对外公示的情况;

2.实地核查记录表543577页,证明当事人登记时留下的住所均为无此企业或无法查找到该企业,拨打当事人登记时留下联系电话均为空号或无法取得联系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时留下的联系电话和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  

3.202464日,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函证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请景洪市税务局协助核查869户企业(以上连续2年未进行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43户企业均在名单里)纳税申报额情况

4.2024613日,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复函167页,证明景洪市税务局反馈869户企业(以上连续2年未进行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43户企业均在名单里)纳税申报情况     

5.执法人员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运用平台对当事人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共543份,证明当事人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事实 

2025925日,本局通过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当事人543户企业公告送达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景市监罚告〔2025175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听证申请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1日至6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十八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