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发改审批〔2025〕71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docx

  • 来源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1-13 11:47

 景发审批〔202571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深能(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深能景洪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有关要求,景洪发展改革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3-532801-04-01-877620)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对项目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用能工艺及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

建设内容储能系统拟建设40个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单个储能单元由25MWh电池舱及15300kVA升压一体机预制舱组成。40个储能单元通过835kV集电线路接至储能电站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本工程拟通过2220kV线路送出至电网220kV侧。

项目年用电量1569万千瓦时,年消耗新水510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928.3吨标准煤等价值5146.32吨标准煤项目不涉及化石能源消费。

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占云南省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m=0.024<1,对云南省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年能源消费量增量对西双版纳州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m=1.471m3,对西双版纳州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一定影响。

项目增加值能耗与云南省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对比n=0.003<0.1,对云南省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增加值能耗与西双版纳州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对比分析n=0.210.1n≤0.3,项目增加值能耗对西双版纳州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一定影响。

本项目的电力单位产品综合电耗182.9kWh/MWh,电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2.48kgce/MWh项目电站综合效率84.54%,站用电率1.08%,项目产值能耗为0.92tce/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99tce/万元。

项目二氧化碳碳排放量1683.54t,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为0,间接碳排放量为1683.54t。单位产值碳排放量0.02tCO?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0.3tCO?/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其他要求按项目评审意见落实。

四、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11

 

                                                           

景洪市发展改革局                     2025111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