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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备案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2-14 16:16

关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承接机构备案的公告

 

为精准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保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现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及相关政策要求,公开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及评估机构备案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条件

(一)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

2.具备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3.承诺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

2.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1.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要求

2.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且每名评估人员均须满足: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标内容及评估要求。

3.评估机构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不予备案情形

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一律不得纳入项目承接机构备案库。

备案材料

自愿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可向景洪市民政局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景洪市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服务机构申报表。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5.服务机构承诺书。

四、备案时间及方式

集中备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备案地点:景洪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691-2120147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统一纳入景洪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承接机构备案库。备案机构具备承接本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托养等服务的资格,并可按政策申领消费券补贴资金。备案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定期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违规套取补贴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景洪市民政局

       202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