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决定书》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6-02-14 16:18


西双版纳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0069566892X0):

我单位于20262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决定书》(景建便笺〔2026〕180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我单位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决定书》(景建便笺〔2026〕180号,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履行本决定的,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    徐富圆     联系电话   2123801     

联系地址景洪市允景洪街道么龙路16号附1号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17                             

附件1:景建便签〔2026〕180号限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决定书.pdf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