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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0-13 16:3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601000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为正科级机构。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景洪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通知》景编办发〔202017号执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以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林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以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负责办理市林业局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下属森林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部门、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业务上接受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环食药犯罪侦查中队、普文中队、勐龙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部门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离休0人,退休8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警务机制,筑牢防控体系一是压实二级生态警长责任。聚焦生态环境安全,建立公安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点攻坚项目之一,以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为抓手,压实市、派出所二级生态警长责任,不断织密基层生态治理网络,提升治理能力。二是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全市开展联勤联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48次,河湖巡查10次,森林防火巡护15次,巡查重点林区15个,对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源头治理问题,下发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街道办等部门《公安提示函》20份,落实线索双向移交56条,及时消除各类隐患89个(处)。三是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力量。今年来,环食药侦党支部以支部共建、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活动等形式,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6次,有效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力量积极投入生态环境、舌尖安全保护工作。同时,大队依托网、报、台、微、端多渠道报送信息简报104份,积极宣传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生态领域、民生领域犯罪举措和成效。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生态日“110警察节等活动,走上街头集中开展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科普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获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举办主题日活动2次,向群众现场展示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食品药品、穿山甲、野象牙,展示食品快检设备及试剂。同时也把校园作为保护森林资源、食品药品宣传的主战场,通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食品药品安全讲座进校园等活动4次,积极构建形成公安+学校+家庭的食品安全宣传新链条,推动筑牢学校及家庭食品安全防线和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二)强化综合研判,严打突出犯罪一是精准预判,研判线索。大队全面汇聚行政部门和电商平台数据资源,结合前期积累的类案主犯通联、资金往来、寄递物流等数据,从价格、前科、地域、籍贯、工具和包装等维度开展研判,精准研判假劣烟、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线索29条,成案率近70%。期间,成功摧毁一涉及34地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制品683千克,共计40587只,鉴定价值1.62亿元;成功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制品44千克,价值491万元;成功侦破一起省公安厅督办的“3.12”火灾案,环食药侦总队发来贺电。二是精准打击,断链捣源。环食药侦大队进一步优化大队研判主导、各所同步经营、全市集中收网的集约打击模式,严格落实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侦办要求,成功侦破两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抓获嫌疑人9人,捣毁销售假药场所7个、销售窝点2个,查获泰国青草膏、蜈蚣贴、娜莎、越南军贴、越南黑膏贴等假药46包共688盒(包、瓶),查获伪劣花生种子6吨。三是引领条线,维护民生。环食药侦大队聚焦危害生产生活的制假售假犯罪开展专项研判打击,侦破食品安全领域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侦破销售假药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侦破销售假劣烟草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涉及5个烟品牌2249条,累计价值30.47万元;打击整治肉制品犯罪成效显著,查破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刑事案件2起,肉制品立破刑事案件数在全州三县市与勐海并列排名第一,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责令嘎洒镇屠宰场现场停工整改1家、成功捣毁勐龙镇长期私屠滥宰窝点1个、查获违法经营场所1个、依法收缴腊肉、腊肠、牛肉等不符合安全标准肉制品共计136.86公斤。

 (三)推动多方协作,推动社会共治一是部门协作,精准处置风险。环食药侦大队与相关行政部门经联合研判,先后针对噪声扰民、夜市地摊销售假药、节假日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肉制品等问题开展3次全市集中整治,排查重点区域点位45个,整改隐患39处,移送给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26人。针对噪音污染防治,研提意见和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获市长批示肯定。二是警企协作,建立直通渠道。在开春时节,启动田间警务,为企业、老百姓春耕播撒安全种子保驾护航;组织开展护企活动,建立警务联络官机制,力争实现警企沟通零距离、护航发展零缺位、打击犯罪零容忍,先后召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企业座谈3次,了解企业需求、掌握行业动态。三是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环食药侦大队主动走访相关警种、行政部门、检法机关,争取对昆仑2024”专项行动支持;先后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议5次,签订森林资源类、食品药品类案件办案协作机制协议3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景洪市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程序规范》,高效推进行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受理行政部门移送刑事案件26起,其中林草局5起、市场监督管理局13起、人民法院4起、农业农村局2起、景洪市水务局2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支出均为涉密项目,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7,844,716.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4,716.49,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本年无收入事业收入本年无收入经营收入本年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年无收入其他收入本年无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2,266.43元,下降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2,266.43元,下降2.1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完成投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7,844,716.49。其中:基本支出7,319,149.26,占总支出的93.30%;项目支出525,567.23,占总支出的6.70%;上缴上级支出本年无支出经营支出本年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年无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2,266.43元,下降2.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757.66元,下降0.31%;项目支出减少149,508.77元,下降22.1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完成投资减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19,149.2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1,151.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7,998.22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5,567.2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他项目因公安项目支出涉密,这里不具体叙述各个项目开支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如下:强化警务机制,筑牢防控体系强化综合研判,严打突出犯罪部门协作,精准处置风险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4,716.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2,266.43元,下降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588,962.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主要用于大队机关及普文中队工资人员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行使公安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功能类具体支出由于公安支出部分功能类科目涉密,不予对外公开,这里不作详细说明;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6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基数计提与实际缴付形成的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584.9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和职工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基数计提与实际缴付形成的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8,56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92.61%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基数计提与实际缴付形成的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39,72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0.28元,下降2.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决算为139,729.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0.28元,下降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支出决算为139,729.7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0.28元,下降2.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决算为139,729.7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70.28,下降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案发现场侦察破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998.22比上年增加25,099.61,增长6.08%,主要原因是补交原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委托业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运行维修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649,417.53元,其中,流动资产469,086.50元,固定资产5,139,186.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受托代理资产41,142.67元,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091.9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60111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16104144162.xlsx.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