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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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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0-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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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报告景洪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景洪统一战线有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系统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含行政审批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7.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城的贯彻落实。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10.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管理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港、澳、台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等。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战委员,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领导市民宗局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港澳台侨股、综合股、宗教和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项目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统战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景洪市统战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固本强基工程。一是规范和完善统一战线协作、民族工作委员制、宗教工作联席会议3项制度及运行机制,出台完善工作职责分工等相应配套方案。二是加强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全覆盖开展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及各类统战对象至少一期培训。
2.抓思想政治引领。一是用好“雨林同心”统战工作宣讲品牌,利用6月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点,持续抓好各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及相关知识普及等。二是组织各类统战对象,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加红色教育、协商座谈、社会服务、参政议政或列席重要工作等活动。
3.抓统战对象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全面摸清全市各类统战对象基本情况,充实完善基础数据库,并立足基础数据,确定完善统战代表人士队伍,搭建平台做好人才服务和储备工作。二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育及规范管理工作。完善知联会、新联会运行及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广泛吸纳网络统战代表人士、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加入联谊会,发挥好“知联会”“新联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智囊团”“人才库”的作用。三是不断强化政党协商,规范细化政治协商活动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等开展联合调研,推动多党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创新实践海外统战工作。一是借助景洪市留学归国人员服务站,支持、引导和服务好港澳台、留学归国青年在景洪市就业和创新创业。二是依托“侨胞之家”,探索创建“党建带侨建、侨建为党建”的党建工作品牌,实施各项暖侨惠民项目。三是广泛开展归国侨眷、华裔青少年学好中文活动,加深对中华文化了解、认识和认同。四是以文化和教育交流促进经贸合作,立足勐龙口岸经济开发区建设、边民互市等平台,多层次、多领域加强与东南亚周边国家在文化、教育、经贸合作等方面的交流,促进景洪市经济贸易合作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迈进。
5.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一是落实好“枝繁干壮”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组织谋划实施好“三项计划”,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二是以乡镇、街道新时代文化实践中心站所等为平台,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力争建成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场所。三是做好景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积极申报景洪市创建新一轮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动“曼听公园”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示范单位。四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景洪实践。五是实施“幸福花开”工程,落实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等各项工作。
6.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景洪实践。一是抓好“三支队伍”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宗教工作市乡村三级网格,乡村两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及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二是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三是细化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打造好全州示范点(嘎洒街道)相关工作。四是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宗教界践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崇俭戒奢活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推广。
7.抓好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各项工作。一是巩固扩大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共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一支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推动“万企兴万村”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立足实施“梧桐树”工程,建好用好“线下门店”—景洪市企业家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建立集联谊交友、谈心交流、问题收集汇总、分析研判、交办督办、协调服务为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促进“两个健康”。三是深入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关心关爱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高质量办好民营企业、企业家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5,294,51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4,517.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46,380.18元,下降27.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6,380.18元,下降27.8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减少,省级统战对下转移专项资金减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5,294,517.35元。其中:基本支出4,366,566.97元,占总支出的82.47%;项目支出927,950.38元,占总支出的17.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46,380.18元,下降27.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8,883.58元,下降11.46%;项目支出减少2,495,263.76元,下降72.8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减少,省级统战对下转移专项资金减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6,566.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47,211.74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355.23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7,950.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景财行〔2024〕22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576,291.6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2.景财行〔2024〕7号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等人人士支出。
3.景财行〔2024〕36号*2023年度省级统战对下转移专项资金7,4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支出。
4.景财行〔2024〕150号2024年国庆节走访慰问活动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国庆节走访慰问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等人人士支出。
5.景财金融〔2024〕66号2024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资金30,924.78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贷款贴息。
6.景财农〔2024〕92号2024年民族文化项目资金198,734.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宣传工作。
7.其余为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4,51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46,380.18元,下降27.88%,完成年初预算的90.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3,22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8%,完成年初预算的76.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社保基数变化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5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92.3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社保基数变化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1,98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化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9,65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用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宣传,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6,0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变化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70.00元,决算为2,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长18.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50.00元,决算为2,3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长1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长18.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70.00元,支出决算为2,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长18.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50.00元,决算为2,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0.00元,增长1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元,增长18.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民委督查组检查民族宗教工作、接待瑞丽市委统战部到景洪市考察学习、接待云南中华职教社调研、接待国家民委到我州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355.23元,比上年增加5,462.28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化,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288,533.77元,其中,流动资产48,152.96元,固定资产218,098.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2,282.0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731.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11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57,1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部分涉密项目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