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级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决算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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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0-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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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完成督查督办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文艺评论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艺术和非遗文博股;3.公共服务股;4.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5.行政审批股;6.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股。所属单位1个,是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核算)
纳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旅游市场整治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与各级业务培训,2024年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州纪委驻州文旅局纪检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2024年第一批旅游市场集中办案活动”、“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培训、“云南省2024年第二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不断加强对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投诉处置。2024年以来,全市接到“一机游”平台各类消费投诉3909件,已推送、分发到相关部门处置完毕;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投诉3888件,信访局转办信访件34件,网信办转办网络舆情通报40件,上级督办8件;与司法所、街道办现场协调处理游客纠纷2起。三是加强市场治理。2024年1至10月,共出动检查人员6184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1726家次;巡查各类网页、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账号262个次;共查处案件47件,罚款金额共计34.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86万元,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1家、暂扣导游证2人、停业整顿5家。四是保障安全生产。组织景洪市200余家文旅企业召开2024年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授课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普及和学习;消防器材的了解和使用、火灾报警程序;各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应急措施等。会议现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87家,进一步压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维护合法权益。牵头草拟《关于成立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依托开展路检路查的契机,宣传“30天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加强对购物环节的监管执法,重拳打击文旅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严惩不法商家。
(二)以提质文化服务为抓手,公共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文化工作方面。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143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设文化站创新发展点位1个,城市书房点位1个,文旅书吧点位1个;持续做好市图书馆和市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培训、展览等,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展览、活动、讲座共55期,阅读活动43场次,引导乡镇、社区开展阅读活动49场次。积极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全市16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管委会基层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恢复原文化站业务用房,按照国家三级馆(站)要求配齐文化专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基层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工作者服务人民群众意识,为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积极实施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服务新市民”系列文艺展演、新春大汇演、“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西双版纳“村晚”暨“特懋克”文艺演出、山歌对唱、篝火三跺脚、送春联、非遗展览和泼水节、景洪旅居季等文化惠民活动共计96场次。观众人数143.86万人次。其中:线上直播9场次,直播观看量123.28万人次;线下87场次,观看量20.58万人次。顺利完成傣历1386年新年节庆祝大会活动开展,惠及群众近8万余人。积极协助云南省京剧院在景洪辖区内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13场,惠及群众近万人次;参与傣族章哈剧《乌莎巴罗》巡演15场,惠及群众50万人次。有序推进文艺院团改革工作,2024年7月底印发《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文艺作品创编,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出一批弘扬传统文化、创新时代发展的优秀文艺作品。目前已完成傣族独舞《陶》、基诺舞《织幸福》、歌曲《梦开花的地方》等14个原创作品的创编,布朗族舞《月夕花晨》、象脚鼓舞《咣》、廉洁文化作品《廉韵正声》3个作品正在创排中。其中,原创作品基诺族女子群舞《织幸福》入围2024年第三届云南舞蹈原创作品展演活动终评展演;原创舞蹈《喃诺嘎拉》荣获“中国梦·劳动美——强国复兴有我”云南省职工独唱、独舞、独奏比赛独舞类三等奖;原创舞蹈《陶》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多平台发布推广;原创音乐类合唱《基诺新娘》荣获首届群众文化“金象奖”一等奖,入围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落实文化帮扶志愿服务工作,2024年,派出10名文化工作者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开展60期群众文化业务培训,目前仍在持续开展中,为基层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化文艺骨干,为全市文化事业赋能添彩。同时积极开展文旅志愿服务,2024年,在各重大节假日期间,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志愿服务站点总计发布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72个,设立志愿服务点305个,参与服务志愿者1683人次,所有志愿者服务时长32739.9小时,惠及游客和群众100.4692万人次。二是文物工作与非遗工作方面。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做好景洪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28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核查工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处。组织文物管理所、消防大队等专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的30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9次,加强日常文物安全消防监管。积极争取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曼广龙佛寺修缮工程、曼么罕村宫廷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文物培训和购置文物保护单位所需消防器材及设备等。持续做好“曼春满佛寺”“周恩来总理视察热作所及中缅会谈纪念碑”“周恩来总理和各族人民欢度泼水节纪念址”“曼允教会医院”四个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此外,引入西双版纳君和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曼允教堂”的保护利用工作,并签订保护利用协议。依托“特懋克节”“5.18国际博物馆日”“景洪市文化和遗产日”和“景洪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等节点,积极宣传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的重要性,全年开展文物图片展览4期,举办文物保护培训2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同时积极组织举办基层文物干部和文物安全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派出4名文物保护专干参加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加强非遗传承保护,以节日为依托,组织开展章哈、傣族慢轮制陶技艺、傣族织锦技艺、架子孔雀舞培训、“云南民歌大家唱”首届基诺族民间歌手短歌短调大赛等各类比赛、展览、演出及非遗传承活动共计25场次,参与人数7.49万人次。其中,展览6期,参与人数1.87万人次;展演4场次,参与人数5.53万余人次;培训8期,参与人数441人次;比赛1个,参与人数150余人次;调研5项,参与人数32人次;抢救性记录1项,参与人数230人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国家级传承人评估工作,完成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材料的填报,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市级非遗工坊、省级非遗工坊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争取到6个非遗项目发展资金共计79.6万元。
(三)以创新推介方式为路径,文旅宣传推广持续发力
深化新媒体传播,依托景洪市特色资源,紧扣“有一种云南的生活”主题内容,积极策划开展各类对外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游客偏好,精准推送西双版纳旅游信息,有效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景洪市知名度。拓宽推介渠道,今年以来,开通景洪文旅微信视频号、小红书账号,大力宣传推广景洪市文化、旅游资源,发布原创稿件683篇(微信公众号“景洪文旅”220篇、微信视频号148篇、“抖音APP”162篇、“景洪融媒APP”5条、“微博APP”100条、“小红书APP”45条、“快手APP”3条),其中,被省级平台采纳发布25条,学习强国平台采纳发布3条。日常宣推均流量5000,发布“大噜胞”视频在海外传播情况较好,阅读量超过510万余。创新推介方式,一是“南北联动”接待来自漠河的“小蓝莓”体验西双版纳景洪市研学活动,活动通过抖音平台进行预热、宣传、直播等方式对外推介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取得较好的流量。二是泼水节期间,策划并制作主题MV《泼水节》,用钢琴与傣族传统乐器对话的形式宣传云南,并取得较好流量。三是五一节前推出“五一,见一面吧”系列宣推活动,重点推出味蕾之旅、特色村寨游、雨林体验以及傣迪狂欢等多个环节,精心打造特色乡村游,荣获搜狐媒体2024“五一”县域旅游优秀推广案例“金狐奖”。四是结合5·19中国旅游日热度,推出5·20一系列利民优惠政策全方位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五是受邀参加“十个勤天”种地吧爱农日直播活动,促进农文旅融合,提升品牌形象。六是依托景洪市特色文化底蕴,发布原创民族民间舞《陶》《塑》《鼓》等视频作品浏览量8万余人次,宣传民族文化艺术;七是紧跟当下热点,凝聚行业合力,策划并开展“麦子奶奶”系列宣推工作,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播放量共计31万,充分展现景洪的城市魅力和影响力。八是联合昆明地铁在东风广场地铁站成功举办“28度的暖冬等你来——西双版纳”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地铁+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景洪市世界旅游名城核心区品牌形象。九是在杭州西湖、上海松江长三角地区,开展“28度的暖冬,景洪等你来”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提高冬季康养旅居热度,提升景洪旅居美誉度。十是高效配合州级部门开展第十一、十二届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文化艺术节,通过艺术节深度挖掘与展现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独特的文化魅力,促进多边文化交流交融。十一是通过南博会宣传版纳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推广“穿在身上的西双版纳”、“拿在手上的西双版纳”、“品饮西双版纳”、“风味西双版纳”、“家居西双版纳”等伴手礼产品。
(四)以深挖文旅资源为重点,文旅消费活力有效释放
一是培育消费热点,丰富市场供给。充分发挥消费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系列活动精彩纷呈。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告庄西双景,开展傣泐文化节、泼水节系列活动、取水少女选拔大赛、水果节、旅拍摄影季、柠檬音乐季、花车巡游、烟花秀等各类活动约20余场。2024年1—10月,告庄西双景接待游客约1664.94万人次,综合旅游收入约57.54亿元。利用好基诺山普洱茶、雨林及民族资源禀赋,积极发展雨林徒步活动,2024年徒步游客已达32.1万人,增加村集体收入315.9万,从事雨林徒步行业的工作人员人均增收5万余元,雨林徒步已成为西双版纳特色旅游新IP。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依托“6.5万亩世界最大连片茶园”独特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旅游IP模式,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通过举办“世界茶海首届开采节”、“茶山文化主题集市”、“山歌节”、“云端之上”音乐集市、“2024年国际茶日·世界茶海文化旅游节”等各类民俗节庆活动和周末集市,促进旅游业和茶产业的发展,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实现旅游产值1.36亿元。二是挖掘非遗魅力,赋能文创产业。注重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通过创新发展,将非遗元素巧妙地融入到手工艺品、纪念品、服饰、家居用品等。利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不断拓展非遗文创产品的传播渠道和销售渠道。傣族慢轮制陶、傣锦、民族服饰、贝叶经等非遗产品热销,2024年1—3季度,共销售非遗产品5.12万个/件,总销售收入为600.87万元。宣传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推广“穿在身上的西双版纳”、“拿在手上的西双版纳”、“品饮西双版纳”、“风味西双版纳”、“家居西双版纳”等伴手礼产品。在基诺山乡、傣族园设立景洪IP文创店,展示售卖各类景洪IP“景景洪洪”、“攸攸乐乐”少数民族纹样、博物馆联名产品等各类文创产品100余种,今年以来销售额为350万。
(五)以推动项目建设为根本,文旅产业发展提质焕新
一是抓提档升级,激发转型硬实力,稳步推动传统景区品质提升和转型升级发展,2024年8个A级旅游景区计划实施景区灯光亮化、卫生间、停车场、绿化、监控设施等改造提升项目107个,总计划投资6.51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40个,在建项目52个,开展前期项目15个,完成投资4.03亿元;抓住景区关键节点,不断突显绿美主题,全面提升景区绿化品质。2024年,3个景区(傣族园景区、野象谷景区和白象沙滩景区)计划新增绿化面积53055㎡,苗木种植3515株,绿化资金投入2895.18万元。目前已完成3个绿美景区点位建设,累计完成绿化面积56218㎡,苗木种植3674株,绿化资金投入2520.98万元。推荐勐泐文化旅游区、曼听御花园景区申报“云南省2023年度绿美景区专项标杆典型”,名单已于5月17日在省文旅厅官网公示。二是抓项目建设,提升旅游竞争力,搭建景洪智慧文旅平台,集成景区、酒店、美食、交通等信息数据,接入景洪文旅小程序为游客提供全要素旅游服务,推动智慧文旅建设,2024年以来智慧文旅小程序累计访问量45余万人次,发送欢迎信息86万条;开发文旅新业态,白象沙滩作为景洪市EOD项目首期重点推进项目,设有特色餐吧、亲子乐园、帐篷营地、水上活动等多种娱乐项目,自2024年2月1日正式运营以来,先后多次承接各类大型社会、商业活动,累计接待游客44.6万余人次,实现营收1854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推动神石国际康养大观园、景洪市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勐巴拉嘎洒温泉国际度假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1月至10月,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14.41亿元。三是抓品牌创建,增加旅游吸引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过举办春节特色村寨游、赶集活动、边民赶摆、橘子节、甜角节、泼水节系列活动等等,持续扩大乡村旅游品牌节会效应,周末赶集、观景赏花、网红打卡等为主题的乡村游备受青睐,特色村寨游、民俗文化游、研学游等线路人气火爆。2024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累计举办民俗文化活动8次,开展赶摆活动和集市38次,泼水节相关活动12次。四是抓资源禀赋,激发旅游新活力。积极推动边境旅游,利用勐龙镇曼费村“边贸互市节”活动开展文旅资源推介,制作勐龙镇文旅资源推介宣传册和宣传展板,组织旅行社实地参观勐龙镇边境旅游资源,推介一日游精品线路3条和两日游精品线路2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深挖全市民族文化、自然生态等资源,推荐上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特色村寨、非遗研学等精品线路5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6891614.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1614.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2865.27元,增长9.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2865.27元,增长9.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6891614.88元。其中:基本支出6816613.82元,占总支出的40.36%;项目支出10075001.06元,占总支出的59.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6202.57元,增长6.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78601.06元,增长104.21%;项目支出减少2522398.49元,下降20.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第一、二、三、四批)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等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16613.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7166.7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9447.11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75001.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假日旅游协调专项资金1966416.76元,主要用于节假日期间物资保障、旅游执法、假日旅游氛围营造及宣传等费用;
2.2024年泼水节项目补助资金1090290.00元,主要用于庆祝晚会文艺演出、网络直播宣传、后勤保障等支出;
3.2024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98770.00元,主要用于招募7名志愿者到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指导服务费用;
4.2024年单位物业管理费补助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物业管理费用。
5.2023年大象国际文化旅游节补助资金2964480.30元,主要用于大象国际文化旅游节开展各类活动费用支出。
6.(州级文旅康养)西双版纳州第一批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奖补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
7.2023年全省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奖励奖补资金2470100元,主要用于旅行社奖补支出。
8.文旅康养产业工作专班工作经费10244.00元,主要用于产业工作专班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9.景洪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区文化长廊建设费用支出。
10.2022年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第二批)专项资金364700.00元,主要用于文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91614.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42865.27元,增长9.34%,完成年初预算的424.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37847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4%,完成年初预算的487.3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文化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宣传及促销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42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872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73.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79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191.41%。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人员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900.00元,决算为36480.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32.61元,增长49.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400.00元,决算为33780.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60%,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决算为2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0%,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46.61元,增长5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6.00元,增长11.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86.00元,增长11.8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900.00元,支出决算为36480.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32.61元,增长49.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400.00元,决算为33780.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的支出。二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无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的,一律不得接待。三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846.61元,增长5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6.00元,增长11.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86.00元,增长11.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中的保险费6945.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87.64元;维修费12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10.00元;车辆过路费8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00元;充值公务用车ETC费用4126.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26.00元;公务车定点加油服务费8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00.00元。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日常工作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开展调研、专项业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447.11元,比上年增加180148.71元,增长60.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按照景编发〔2024〕8号文件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人下划景洪市属地管理,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7164435.85元,其中,流动资产844192.20元,固定资产5519613.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3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155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9476.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20.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45.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39.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39.1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