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级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决算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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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0-24 08:42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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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利股、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景洪市水利技术中心(景洪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2.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3.景洪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
4.景洪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景洪市水务局
2.景洪市水利技术中心(景洪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3.景洪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4.景洪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
5.景洪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纳入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安全生产零伤亡事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总结和署会,与各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库区船舶安全责任书22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024年党组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次;深入推进六月“安全宣传月”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制订工作方案,并安排资金采购宣传读本110册、宣传标语20套﹑视频资料1套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监管实效。制定印发《景洪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4月28日,组织局属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站所中心集中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四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各级安委和水利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的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清单化、标准化
一是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目前已按要求组织公布全市83座中、小型水库大坝责任人名单并报州水利厅备案,同时完成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更新、核对填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2024年完成景洪市龙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其他病险水库已列在计划中,每年实施一批,确保水库良性运行。完善全市75座小型水库运行物业化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建设,今年完成3次景洪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景洪市2024年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6座,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目标。三是持续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2024年实现勐宋、曼飞龙水库完成标准化管理,正在组织曼龙扣水闸和、4座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四是2024年景洪市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已经完成,等待验收;其中,曼飞龙、黄草岭、勐宋三座中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60万元、小型水库76座维修养护资金共39.24万元。
(三)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
2024年1—10月水利固定资产累计完成4.69亿元,占年度任务(7亿元)的67.02%。景洪市统计库“76”业在库项目13件,其中市水务局实施项目9件,项目总投资12.93亿元,剩余投资7.14亿元。
(四)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和争取上级水利资金争取支持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景洪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重点水利项目28件,项目估算总投资42.38亿元。6件水源工程中,即:曼么耐水库扩建、大黑山水库、岔河水库、龙秋水库和曼亏水库完成可研报告审查,瑶房河水库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各项工作;8件防灾减灾项目中,勐养河防洪治理、农村山洪沟防洪治理和城区防洪堤达标建设工程(一期)正在编制设计方案,其余5件已取得初设批复;4件中型灌区项目中,景讷、普文、勐旺中型灌区续建项目完成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并通过省水利厅审查,茶园水库灌区正在开展设计报告编制工作;4件农村供水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正在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环评审批工作;4件中型水闸计划近期开展项目设计报告编制招投标工作;1件水生态保护项目计划近期开展项目前期勘察工作。二是景洪市2024年共争取并到位涉水资金25702.4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0260万元,占78.8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581万元,占6.15%;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40万元,占0.54%;省级资金248万元,占0.96%;市级资金3473.47万元,占13.51%,为2024年景洪市水利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组织申报了曼灯河水库扩建、景洪城市地下管网及水厂工程等4件重点水利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总投资5.94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3.92亿元,已报省发改、省水利厅委备案;谋划了新建大中型水闸、主要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等6类12件中长期国债重点水利项目,项目总投资33.62亿元,申报资金25亿元,目前正在按省水利厅审核有关要求完善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了18件重点水利项目省预算内前期费,其中勐旺河防洪治理、勐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件项目获得了20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费支持。
(五)水利规划谋新篇
2024年完成编制《景洪市水网建设规划》、《景洪市主要支流治理总体方案》和《景洪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为加快构建全市水网“一张网”,整体提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推进景洪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规划保障。谋划开展“十五五”水利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十四五”水利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在省、州的安排部署下,景洪市“十五五”水利规划已编制完成景洪市城市防洪堤达标、曼么耐水库扩建等21件计划申请纳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单行材料,规划项目总投资48.85亿元,《基本思路》已通过州水利局审查,报省水利厅备案,为高质量编制景洪市“十五五”水利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六)农村供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景洪市有9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2个农场社区管委会共计1131个村小组/居民组。其中,涉及农村92个村委会759个村小组、36个分场372个居民组。截至目前景洪市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945件,集中供水工程821件,其中,百人以下分散式供水工程124件,百人以上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800件,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1件。通过历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已实现农村自来水供水全覆盖,解决了农村群众的饮水难题。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8%,已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二是提高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景洪市已建成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21件,已配套净化消毒设施,已落实管理人员,工程运行正常。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32.5%,景洪市已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三是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人口数。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基本实现了人口数全覆盖。
(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校核分析2023年度景洪市各取用水户情况,对全市各取水户下达《景洪市水务局关于下达景洪市各取水单位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保障全市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强化用水总量刚性约束指标动态调节管理。2024年节余水量29.6986万立方米;发放取水许可证30本;三是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累计征收水资源费1038.98万元。四是规范全市取水户的日常管理,进行抽查79次。五是做好常态化监管8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作,六是积极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工作,累计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63本。七是推进违规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工作,全年共计封堵地下水井20口。八是贯彻实施《景洪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景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九是贯彻实施《景洪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景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
(八)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部署。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制定市级总河长令,明确河湖管理目标及“清四乱”常态化工作,同步更新市级河(湖)长公示牌104块。二是继续完善市、乡、村、村小组四级河湖长制管理网络。现有四级河湖长661名,2024年三级河湖长巡河湖8729次,村小组常态化巡河湖,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截至2024年10月,投入人数13917人次、车辆(机械)517辆次,清理河道1567.39公里,清理垃圾974.87吨。三是紧扣重点,问题导向。开展水利部推送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工作。今年水利部推送三个批次共181个河湖遥感图斑,均完成复核及上传工作,并通过州级、省级审核。四是联合执法,联防联动。深入落实“河湖长制+警长”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3次,维护水事管理秩序。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积极拓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至今共办理涉水类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理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完成14个“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80次,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辆次,取缔非法采砂点3处,销毁采砂设备5套,河道采砂立案6起,水土保持立案1起,收缴水行政处罚款37.25万元。
(九)水土保持工作稳中求进
一是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收费,2024年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1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33.55万元,督促23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二是2024年景洪市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指标为60平方公里,目前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8平方公里,完成率为96.67%。三是全市依法开展水土保持检查在建生产建设项目198个,其中现场监督检查共21个,通过“互联网+监管”等其他方式检查项目177个。四是2024年景洪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景洪市曼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于3月28日开工,争取到位中央资金800万元,已完成投资800万元,投资完成率为100%。五是景洪市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储备1件,即景洪市普文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十)水旱灾害防御保安全
市水务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深入一线,做到险情抢早、抢小、抢住。2-5月在持续高温少雨,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出现不同程度的供水不足情况下,及时应对保供水安全;积极应对“8.1”强降雨天气影响和台风“摩羯”影响,保防洪度汛安全。一是积极开展抗旱工作,切实保障供水安全。2-5月在持续高温少雨,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出现不同程度的供水不足情况下,对水库采用“一库一策”进行科学调度,加快推进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工农业用水安全。市水务局积极争取并投入抗旱救灾中央资金140万元,用于曼岭水库引水渠维修养护工程以及景讷乡、基诺族乡、景哈乡、勐罕镇11个村小组抗旱应急工程,保障了2.948万人的供水安全。二是提早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做到以行政为抓手,责任再落实,下发了防汛准备工作的相关通知,明确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制,并在政务网上对相关行政责任人进行公示。同时,强化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对全市83座水库防汛责任人进行全面落实,并制作公示牌张贴在各水库明显位置。并对全市水库“三个责任人”安全度汛和巡查工作网上培训。三是组织防汛检查,抓实隐患排查整改。汛前组织乡镇、街道、农场对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水库、在建工程、重要涵闸、险工险段及中小河流安全度汛准备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和检查,并对重点河段、山洪易发区进行全面检查,以排查防洪隐患、解决防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2024年3月、8月,市水务局组织对辖区内水库83座、堤防7段、水闸2座、小水电站11座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共发现问题12个,其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问题2个,一般问题28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提高防汛信息化水平,景洪市水务局汛前将全面检查维修了设备站点有自动雨量站39套,自动水位雨量站10套,图像监测站3套,视频监测站6套,并对山洪灾害防御已损坏和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了及时更换、调试,确保预警报送率达95%以上,为汛期防汛信息畅通和联络提高了充分保障。五是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和会商通报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全市组建抢险队伍16支、人员500人,已发放编织袋1.42万条、胶把钳5把、三箱电缆线6卷、撮箕30个、方铁铲50把、十字镐(无柄)5个、锄头80把、大号铁锤7把、分离式雨衣54件、斧头5把、砍刀(无柄)8把、冲锋舟1艘、救生衣80件、巡堤查险灯具46台、雨水鞋20双、发电机1台、汽油机水泵3台、雨伞36把,已全部登记在册。
(十一)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共有20项,市水务局紧抓项目建设工作,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10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新开工项目9件,其中8件国债项目和曼点清洁型小流域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年底可以全部完工。
(十二)行政审批持续优化服务
2024年市水务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许可申请人的意见,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多次优化。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将原来的2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通过在互联网上收件、预审、受理、办理、结果信息的反馈,提高了审批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审批质量。截止目前,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2人次、电话咨询服务共48人次,共办结水行政许可事项41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3,914,13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14,133.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763,821.44元,增长55.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763,821.44元,增长55.87%。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导致,如景洪市茶园水库扩建工程专项资金及景洪市勐旺河防洪治理工程专项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13,562,352.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1,558.81元,占总支出的4.77%;项目支出298,590,793.39元,占总支出的95.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117,764.31元,增长93.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5,319.54元,下降6.99%;项目支出增加152,243,083.85元,增长104.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安排的项目周资金增加,项目支出相对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1,558.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93,398.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8,160.31元,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590,793.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0,906,578.73元。
1.景财建〔2024〕312号景洪市普文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文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2.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2013年至2015年重点县尾工工程专项资金252,715.87元,主要用于2013年至2015年重点县尾工工程;
3.景财预〔2024〕25号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安全运行专项资金1,04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安全运行;
4.景财农〔2024〕35号2023年勐罕镇、基诺山乡等抗旱救灾饮水工程项目资金98,8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基诺山乡等抗旱救灾饮水工程;
5.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勐旺河防洪治理工程专项资金46,8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旺河防洪治理;
6.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云盘水库输水隧洞灌浆工程专项资金495,134.07元,主要用于云盘水库输水隧洞灌浆工程;
7.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曼光罕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光罕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8.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曼飞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1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飞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9.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菜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6,000,000.00元,主要用于菜阳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10.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南肯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9,000,000.00元,主要用于南肯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11.景财农〔2024〕195号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经费25,800.00元,主要用于曼点水库工程;
12.景财预〔2024〕25号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水库安全运行专项资金958,940.35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水库安全运行;
13.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茶园水库扩建工程专项资金9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茶园水库扩建工程;
14.景财预〔2024〕25号景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工程一期项目专项资金2,031,157.77元,主要用于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工程;
15.景财预〔2024〕32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资金5,824,833.63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6.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金银花水库工程专项资金954,639.59元,主要用于金银花水库工程;
17.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勐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7,8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18.景财农〔2024〕77号景洪市曼龙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龙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19.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巴莱中寨水库工程专项资金882,906.83元,主要用于巴莱中寨水库工程;
20.景财建〔2024〕312号2024年省预算内前期(景洪市勐旺河防洪治理工程)工作经费430,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旺河防洪治理工程;
21.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2016年基诺山集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54143.00元,主要用于基诺山集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
22.景财预〔2024〕50号景洪市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3,297,360.64元,主要用于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3.景财建〔2024〕312号瑶房河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瑶房河水库工程;
24.景财农〔2024〕2号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曼点水库工程;
25.景财预〔2024〕25号景洪市JH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021,641.00元,主要用于JH边境地区;
26.景财预〔2024〕25号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水库安全运行专项资金1,277,341.4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水库安全运行;
27.景财农〔2024〕99号2024年景哈水库等48座白蚁防治项目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哈水库等48座白蚁防治;
28.景财农〔2024〕52号2024年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资金340000.00元,主要用于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29.景财建〔2024〕65号云南省景洪市曼龙河水库工程专项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曼龙河水库工程专项;
30.景财建〔2024〕41号对下“红黑榜”考评奖励茶园水库扩建工程前期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茶园水库扩建工程;
31.景财建〔2024〕42号对下“红黑榜”考评奖励瑶房河水库前期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瑶房河水库前期;
32.景财建〔2024〕42号对下“红黑榜”考评奖励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
33.景财建〔2024〕65号景洪市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
34.景财建〔2024〕42号对下“红黑榜”考评奖励南凹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南凹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
35.景财农〔2024〕52号2024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资金3,075,046.51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36.景财农〔2024〕52号2024年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项目;
37.景财农〔2024〕34号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501,464.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38.景财农〔2024〕65号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39.景财农〔2024〕52号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828,758.88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
40.景财农〔2024〕123号景洪市农村饮水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建设项目;
41.景财农〔2024〕244号景洪市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7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42.景财预〔2023〕121号景洪市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专项债券资金17,892,039.69元,主要用于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
43.景财预〔2023〕121号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债券资金13,153,684.46元,主要用于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
44.景财债〔2024〕5号景洪市老坝那水库工程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8,210,274.07元,主要用于老坝那水库工程;
45.景财债〔2024〕5号景洪市曼龙河水库工程2024年度专项专项债券资金11,931,097.97元,主要用于曼龙河水库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13,084.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7%。与上年相比增加191,762,772.59元,增长28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3,15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7%。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增加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00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增加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普文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54,262,04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0%,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77%。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景洪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景洪市水务局行业部门相关的业务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导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增长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防汛物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872.00元,决算为72,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79.62元,增长18.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789.00元,决算为70,7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3.00元,决算为1,9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6%,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44.62元,增长2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65.00元,下降6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65.00元,下降63.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872.00元,支出决算为72,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79.62元,增长18.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789.00元,决算为70,7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3.00元,决算为1,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44.62元,增长2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65.00元,下降6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65.00元,下降63.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未使用,而2024年正常使用,导致差异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212.32元,比上年减少55,135.93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是本年内人员退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支出,例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804,352,846.45元,其中,流动资产33,243,741.65元,固定资产77,189,421.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61,833,357.27元,无形资产1,870,216.65元(净值),其他资产330,216,109.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11,412.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03,293.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544,638.5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71.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26.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860.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860.8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