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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0-23 08:31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201000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征集意见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州、市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景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包括事业单位用车2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主动作为”保障“发展大局”。持续在优化非税服务、提高征收力度、加强精准监管上聚焦发力,切实提升非税征收质效。目前,实际收取非税收入8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583万元;国有荒山承包费125.55万元;林茶共管资源费8.5万元;林业罚没收入54.71万元;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木材处置收入69.96万元。国有林场国有荒山承包费1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5%。积极主动作为,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投保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各项农作物补偿标准由原来的50%提升至70%左右,2024年以来景洪市共发生亚洲象肇事5720起,理赔金额1,315.4万元,全力保障群众利益,有效缓解人象冲突。

(二)以“诉求化解”回应“民生关切”。积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涉林案件举报电话、邮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打击违规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受理“12345”民生服务热线178件,办结178件,办结率100%,较去年下降84.85%。受理信访问题18件,办结13件,办结率72.22%,同比下降74%。开展林权合同纠纷排查工作19起,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各类隐患排查50余次,实现了“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全力守护林草领域安全稳定。

(三)以“项目落地”夯实“屏障基础”。立足全市森林面积广、管护难度大的实际,积极谋划一批利长远、促发展、增后劲的大项目、好项目,今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上级项目10项,支持资金24,425.56万元,其中,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景洪市辖区内预计投资16,299.1万元,占全州林草系统争取国债资金的45.1%,项目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3条、长64.669公里,修建防火应急道路51条、长287.21公里,是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首次大规模开展的森林防火道路建设的项目,对优化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网络,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四)以“数智慧眼”赋能“网格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林草新质生产力,给基层“壮骨”,告别“脚步丈量山林”,建立“智慧林业”预警监测平台,建有视频监控305,联合运用卫星遥感遥测、视频监控、无人机、手持终端等方式构建空、天、地“三位一体”不间断立体监测体系,实现了对全市86.5%的林地面积进行覆盖监控,切实解决了林业资源调查统计分析、林火预警、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的人工压力,推动实现从“传统管理”到“智能服务”的转变。其中,“森林防火监控协调”平台通过视频监控可实现火情自动监测预警、查看现场图像甄别火情、分析火点周边林业扑救资源,极大提升了森林火灾的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2024年,共监测制止群众生产生活用火453次,最新老虎机_森林舞会游戏-电玩城|下载无重大森林防火灾害发生。另外,“亚洲象监测预警中心”通过红外传感技术、人工智能物种识别技术,为及时掌握亚洲分布和种群数据动态信息提供助力,有效缓解人象冲突。通过APP实现自动生成巡山轨迹、上报巡查信息和突发事件,对护林员上报的巡护事件及时介入、迅速制止,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9,673,669.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73,669.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683,140.42元,下降3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83,140.42元,下降34.2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建长廊建设项目、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资金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9,673,669.86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2,834.78元,占总支出的63.78%;项目支出14,370,835.08元,占总支出的36.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683,140.42元,下降34.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8,047.74元,下降1.89%;减少的原因是参事人员调出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0,195,092.68元,下降58.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建长廊建设项目、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资金等。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02,834.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28,588.04元,占基本支出的95.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4,246.74元,占基本支出的4.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70,835.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39,999.99元。

1.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经费71,682.45元,主要用于一级古树和名木抢救复壮工作经费。

2.森林管护项目经费585,206.61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和修复以及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3.其他风沙荒漠治理项目经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长江上中游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修复和改造支出。

4.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1,999,999.99元,主要用于2023年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支出。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8,489,576.03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6.动植物保护项目经费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以及保护管理。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24,230.0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疾病灾害等的支出。

8.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427,215.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9.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经费732,925.00元,主要用还林延长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73,669.8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683,140.42元,下降34.27%,完成年初预算的23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9,48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了参事人员、驻村护林员工资及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7,434.4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8%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了参事人员、驻村护林员工资及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011,023.6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5%,完成年初预算的550,551.1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列支驻村护林员、长期护林员工资及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7,878.9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9%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森林抚育、营林绿化、农村能源等林业各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列支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工资,以及陡坡治理退耕还林还草一卡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7,84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调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80.00元,决算为174,4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14.00元,增长1.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接待次数5次,并未超出预算标准。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严控接待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做到无函不接待,超标准不核销,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决算为165,2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71%,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80.00,决算为9,2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9%,完成年初预算的25.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2.00元,下降0.45%;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66.00元,增长降72.07%;增加的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接待次数5次,并未超出预算标准,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严控接待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866.00元,增长72.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680.00元,支出决算为174,4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14.00元,增长1.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65,2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680.00元,决算为9,2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52.00元,下降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66.00元,增长72.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336.00元,增长72.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务接待9次,公务接待人数88人,较上年增加接待次数5次,并未超出预算标准。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严控接待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做到无函不接待,超标准不核销,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一是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调研,接待7人次支出800.00元;二是主要用于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林草产业和保护地工作调研,接待10人次支出1,200.00元;三是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立法工作调研,接待20人次支出1,560.00元;四是主要用于野生动物植物联盟考察团,接待11人次支出1,580.00元;五是主要用于楚雄州、红河州考察团,接待9人次支出650.00元;六是主要用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橡胶资源状况调查,接待9人次支出900.00元;七是主要用于林业调查规划院政策法规股“双增工作”异地造林检查,接待2人支出400.00元;八是主要用于智慧林业深度研讨会,接待8人支出780.00元;九是主要用于开展实地考察景洪市澳洲坚果产业,接待12人支出1,360.00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246.74元,比上年增加70,369.69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使用项目支出安排公用经费用于森林保护修复项目下乡验收审核。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61,481,689.27元,其中,流动资产2,879,828.01元,固定资产12,517,264.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793,640.38元,无形资产251,831.71元(净值),其他资产3,395,492.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4,76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795.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828,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400,221.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8,268.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78,493.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268.1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486.9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201111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2101942235.xlsx